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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出台 LED还需谨慎

发布日期:2015-01-22     文章来源:凤凰网     浏览量:1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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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环保法成为公众最热门的话题,此次新《环境保护法》历经了4次修订草案的审议,才由全国人大正式表决通过。新环保法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了70条,这是环境领域的“基本法”25年来的首次大修,也是常委会史上收集到来自委员会的修改意见最多的一部法律。
    新环保法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并且,还明确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该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立法机关人士表示,这部法律能为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提供支撑。
   
   “史上最严”环保法
    据悉,此次新《环境保护法》历经了4次修订草案的审议,才由全国人大正式表决通过。新环保法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了70条,这是环境领域的“基本法”25年来的首次大修,也是常委会史上收集到来自委员会的修改意见最多的一部法律。环保之风已经刮了很久,但是我国对于环保的执行力度却远远不够,各大家居企业还需迎接新一轮的挑战。此次修订的环保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明确了环境监察制度等,被称为“史上最严”。
    新环保法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并且,还明确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为何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亮点1:理念创新
    此前的环保法立法理念依然还是经济优先,要促进经济发展,但新法立法理念有突破和创新,围绕着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
    亮点2:管理转型
    现在的环境污染是区域性、流域性的,因此新法做出相应调整方式,比如治理农业的面源污染,针对雾霾和水流域污染做出专门规定等。
    亮点3:监管强硬
    监管手段“出硬招”,环保监管部门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超标企业融资等方面也会遇阻。
    亮点4:民主参与
    环境民主原则也是此次环保法修订很重大的特点,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章节,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很强的民主性。
    亮点5:处罚严厉
    行政拘留、“引咎辞职”、“按日计罚”等制度,都相当严厉,令企业违法成本提高,地方政府能够重视、认真履行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局限,难以震慑各行业的环境违规行为。然而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无疑成了各行业的重视环境问题强有力的执法利器,在严厉的法规之下,各行业着实是怕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去年环保部发布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的名单中,共有88家企业被处以总计613万余元罚款。通过计算可以看到,613万元的罚款平均到每家企业还不到7万元。与企业每年所赚到的高额利润相比,区区7万元的罚款只不过是给很多企业“抓了下痒痒”。违法成本过低,守法成本太高,很多企业为了利润,宁愿违法也不守法。
    而此次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境保护重新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如环境标准、环境检测、排污收费等。据了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相关监察部门将对其采取按日计罚。按天累计,增加1天是1万元,50天就是50万,罚款无上限。这种处罚程度的严苛是前所未有的,如此高额的罚单必将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
    LED照明行业节能灯是否真正环保,是每一个消费者都在关心的问题。高质量的LED照明产品具备一定的环保标准,但是如果是劣质低价LED既不环保也不节能。
    采用劣质元器件是生产LED劣质产品的惯用伎俩。这些元器件有些是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有些干脆就是不良品,还有些是从电子垃圾上拆卸下来的,其使用寿命短,坏损率高,光效不达标,安全隐患让人担忧,烧灯、爆炸、起火事故时有发生。
    据了解,市场竞争发展到极致,最终表现就是价格战。价格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生存而不得已打的价格战,不打就活不下去。还有一种是为了扩张或垄断市场而打的价格战。两者之间本质完全是不同的。损害消费者为代价的价格战属于恶性的价格战。价格战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那么行为最终会影响整个行业。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定会让消费者反感,甚至远离。
    LED产品作为新一代节能环保光源产品,已经日益主流化,竞争激烈也是必然的。并非所有LED产品都节能环保,符合品质标准的LED才有环保的效果。劣质低价LED产品严重浪费社会资源,需要加以抵制。